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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騙了怎樣能追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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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騙了怎樣能追回錢?

一、如果被騙了怎樣能追回錢?

如果構成犯罪,可以報案處理。如果不構成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被詐騙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公安機關會予以調查並盡力追回被騙錢財。

對於達到當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會立案處理。在偵查完結後,會移交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予以返還。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下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解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追繳或責令退賠,這是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的違法所得或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物的一種刑事處理方式,也因此,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中將追繳犯罪分子違法所得或責令犯罪分子退賠作為刑事判決的一項內容。

當犯罪分子不能主動履行該義務時,即可依職權追繳或責令退賠,被害人也可根據這一判決內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刑法》及司法解釋對構成詐騙罪的數額進行了規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五條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吳丁亞律師提示,利用傳送簡訊、撥打電話、網際網路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傳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吳丁亞律師提示,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是被騙了錢財,是可以直接報警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回自己的損失,而且還會根據被騙錢財的金額來給處罰犯罪人員,所以,當知道自己被騙了以後,一定要用正常的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這樣才能更快的追回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