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打架致人輕傷怎麼判?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32W)

打架致人輕傷怎麼判?

相互打架而導致了其中有人受傷,這樣的情況下,需要根據具體的傷害情況對行為人進行處罰。可能只是治安管理處罰,但也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那要是打架致人輕傷的話是怎麼處罰、如何判刑的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具體瞭解。

打架致人輕傷怎麼判?

如果打架導致他人受輕傷的話,那麼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此時就要按照故意傷害輕傷的量刑標準對行為人進行判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後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

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後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後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後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

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

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鑑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在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時,用《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來解決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問題,而在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時,應用《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來解決定罪問題,即傷害後果達到什麼程度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看完上文的內容後,相信很多人都清楚了要是打架導致他人受輕傷、重傷或直接導致他人死亡的話,那麼會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然後按照各自的量刑標準判刑。其中造成輕傷的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