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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冒名頂替罪怎麼判?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32W)

一、犯了冒名頂替罪怎麼判?

犯了冒名頂替罪怎麼判?

冒名頂替涉及到《刑法》規定的偽證罪與包庇罪兩種罪名。具體會受到的處罰如下:

1、構成包庇罪的處罰

《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2、構成偽證罪的處罰

《刑法》

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冒名頂替國家財務的一般有冒名頂替領取獎金、彩票,冒名頂替詐取國家公私財務、冒名頂替他人簽訂合同獲得錢財等等。對於這類冒名頂替罪具體的刑期和罰金數額由法院綜合全案確定,需要考慮其他影響量刑的因素,比如自首、坦白情節,初犯、全額退贓,如果有受害方的諒解書等,法院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二、怎麼區分冒名頂替涉嫌的偽證罪與包庇罪?

偽證罪與包庇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有幫助犯罪分子掩蓋罪行,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其區別在於:

1、包庇罪為一般主體,可以是任何一個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偽證罪則是特殊主體,限於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

2、包庇罪包庇的物件既可以是犯罪後未被羈押、逮捕歸案畏罪潛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被依法羈押、拘禁而逃跑出來的未決犯和已決犯;偽證罪包庇的物件只能是刑事訴訟中的未決犯。

3、包庇罪的行為既可以發生在犯罪分子被偵查、審判之前,也可以發生在偵查、起訴、審判中至判決後服刑之中;偽證罪只能發生在刑事訴訟中,即偵查、起訴、審判過程中。

不管公民、單位是民事、行政糾紛的當事人,還是刑事糾紛的當事人,都不得找他人來頂替自己本應該受到的處罰。這是由於冒名頂替的情形若是嚴重,那麼相關當事人有涉嫌觸犯刑事法律規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