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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刑法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怎麼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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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刑法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怎麼立案?

中國刑法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怎麼立案?

中國刑法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的立案,是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對於涉及國家祕密的證據,應當保密。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並且經過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二、本罪與它罪的界限

(一)妨害作證罪與偽證罪共犯的界限

妨害作證罪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也可以發生在民事訴訟、經濟訴訟或行政訴訟中,範圍較廣。但是如果行為人在刑事偵查或審判過程中,採用強迫、威脅、唆使或賄買等方法使證人作偽證,而且證人構成偽證罪的,行為人構成偽證罪的共同犯罪;證人沒有構成偽證罪,行為人如果是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則成立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如果證人是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則行為人單獨構成偽證罪或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二)妨害作證罪與偽證罪的界限

這兩個罪在客觀上都侵犯了國家司法機關正常的司法訴訟活動,都有可能發生在訴訟活動領域,但是兩者仍具有明顯的差別,主要體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主體不同。妨害作證罪的主體要件是一般主體;而偽證罪的主體要件僅限於證人、鑑定人、翻譯人、記錄人四種,屬特殊主體

(2)主觀方面不同。妨害作證罪與偽證罪雖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體罪過內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於為自己或他人謀利的目的;而後者則出於陷害他人或隱匿罪證的目的。

(3)客觀方面不同。妨害作證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妨害證人依法作證或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而偽證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為在刑事訴訟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作虛假的陳述。

(4)發生的時間、空間不同。妨害作證罪可以發生在訴訟提起之前,也可以發生在訴訟活動過程中,既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也可以發生在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中,發案範圍較廣;而偽證罪則只能發生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發案範圍較窄。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的行為,顯然是嚴重侵犯了司法機關的審理權益,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訴訟代理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對於違法了有關規定,並存在妨害作證的行為,應當嚴格基於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