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有哪些懲罰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12W)

一、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有哪些懲罰?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有哪些懲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八條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非法購買真、偽兩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數量累計計算,不實行數罪併罰。

二、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刑後減刑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需要到稅務機關去開具的,不能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相較於非法購買增值稅發票,對非法出售增值稅發票的處罰力度是很嚴厲的,非法出售增值稅發票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