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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聚眾鬥毆罪量刑標準?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06W)

持械聚眾鬥毆罪量刑標準?

持械聚眾鬥毆罪量刑標準是什麼?為什麼同一事件中的當事人受刑不一樣?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相關的知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一、持械聚眾鬥毆罪量刑標準?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二條 財產保全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結案方式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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