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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裡面上訴需要什麼資料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97W)

刑事案件自訴法院需要: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影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影印件。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刑事案件裡面上訴需要什麼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