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正常行駛撞死人坐牢嗎
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從此規定可知,開車撞死人判刑的條件是死亡一人以上,並且駕駛員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相反如果機動車駕駛員在正常開車的情況下撞死人的,是不會被判刑的。所以關於開車撞死人會不會被判刑的關鍵在於,機動車駕駛員是否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比如交通肇事,下面介紹一下關於交通肇事的幾個情況及判決。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對於開車撞死人是否需要坐牢這個問題,要根據情況而定,所以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一定不要慌張,如果出現肇事逃逸就更麻煩了。
所以正常行駛撞死人坐牢嗎,這一問題的答案應該是否定的,需要賠償,但是不用坐牢的。通過上文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只要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的,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即無論是否正常駕駛,都是需要負全責或者主要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