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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重傷二級能判緩刑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98W)

一、 過失致人重傷二級能判緩刑嗎?

過失致人重傷二級能判緩刑嗎?

過失致人重傷二級能判緩刑,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而緩刑的適用條件就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造成惡劣影響的情況下,是可以適用於緩刑處理的。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身體權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其客體為身體即自然人的軀體,包括四肢、五官及毛髮、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構成肢體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亦應屬於身體,但可以自由裝卸的則不屬於身體。

二、本罪與它罪的區別

1、過失致人重傷與意外事件致人重傷的區別

關鍵在於行為人對他人重傷的結果是否能夠預見、應否預見。這需要根據行為人的實際認識能力和行為當時的情況來考察。

2、本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

在司法實踐中,有人往往將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為過失傷害致死,尤其是對於因過失當場致人重傷,但由於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認定為“過失重傷(致死)罪”。我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僅於法無據,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構成原理。“過失傷害致人死亡”,實質上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無非是在這種案件中,行為人對他人重傷、死亡的結果都是存在過失。過失致人重傷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在於過失行為最終引起的結果是重傷還是死亡。是重傷的定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死亡的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3、本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如果行為人以輕傷為故意,而過失地導致了他人重傷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而不應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對行為人定性。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過失致人重傷二級的緩刑適用和處理情況,相關事項的辦理上,是可以嚴格刑法上的有關規定,並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過失行為造成了人員死亡的,那麼是需要從嚴進行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