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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銷駕照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1W)

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銷駕照

一、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銷駕照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國務院於1991年9月22日頒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對機動車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是駕駛員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所謂犯罪主體,就是你就是這個交通肇事罪的罪犯這樣的情況,肯定是要吊銷駕駛證的。但是釋放後可以重新申領或者考取駕照。

二、交通肇事駕駛證被吊銷該怎樣恢復

(一)受理崗按照下列程式稽核申請材料:

1、稽核申請人提交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身份證明。申請人同時申請辦理有效期滿換證的,還應當稽核《身體條件證明》。

2、通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申請人累積記分情況,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暫扣、登出、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3、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錄入相關資訊,收存相關資料,在《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受理崗”欄內簽字或者簽章,製作並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二)檔案管理崗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資訊,複核、整理資料,裝訂、歸檔。注:車輛管理所辦理補證業務時,距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時辦理有效期滿換證業務。

(三)下列資料存入機動車駕駛證檔案: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原件。

2、身份證明覆印件。

3、屬於同時申請辦理有效期滿換證的,還需收存《身體條件證明》原件。

另外,駕駛員朋友們還需要注意的是: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的機動車駕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將機動車駕駛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轉遞至車輛管理所處理;機動車駕駛證屬於本行政轄區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核發的,轉遞至核發地車輛管理所處理。車輛管理所在計算機管理系統中恢復原機動車駕駛證資訊,將《公安交通管理轉遞通知書》和收回的機動車駕駛證存入機動車駕駛證檔案。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知道要是機動車駕駛者觸犯了交通肇事罪的話,此時承擔的責任包括了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而在行政責任當中就明確規定要吊銷肇事者的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