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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竊累犯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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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扒竊累犯立案標準是什麼?

扒竊累犯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法修正案(八),明確將扒竊以列舉的方式成為盜竊罪的罪狀之一,是行為犯罪,只要實施了扒竊行為,就構成犯罪,不論竊得財物多少。認定扒竊行為,應重要把握兩個特點:

1、地點性特徵,即發生的地點是車站、碼頭、廣場、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或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2、扒竊的物件是受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既包括帶在當事人身上的財物,如口袋中的錢包、手機等,也包括隨身帶在身邊,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財物,如當事人吃飯時放在餐桌上的手機、掛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錢包等。

二、盜竊犯罪的量刑幅度是怎樣的?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訂)。所謂“數額較大”,是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盜 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 於騙取出口退稅、抵 扣稅款的其他發 票,其數額較大的起點為25份。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是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巨大的起點為250份。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巨大以外的其他嚴重情節。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所謂“數額特別巨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

綜上所述,有些盜竊團伙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作案,由團伙成員扒竊。如果是累犯,再發生扒竊行為,派出所就立案,即使盜竊的資料較小,也不影響盜竊犯罪的成立。如果盜竊數額不大,量刑幅度在拘役到三年徒刑,而累犯,不能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