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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對詐騙罪立案後會調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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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對詐騙罪立案後會調查嗎

一、公安機關對詐騙罪立案後會調查嗎?

公安機關對詐騙罪立案後會調查,立案後,公安機關會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第一百九十二條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及證明力予以審查、核實。

二、詐騙罪立案後需要調查的犯罪事實有哪些?

(一)犯罪行為是否存在;

(二)實施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

(三)犯罪行為是否為犯罪嫌疑人實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以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係;

(七)犯罪嫌疑人有無法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八)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三、詐騙罪立案後調查期間傳喚嫌疑人的流程有哪些?

(一)在公安機關執法過程中,需要傳喚的,承辦執法人員應當填寫《傳喚證》呈批報表,報領導批准後,出具《傳喚證》。

(二)承辦執法人員依法將《傳喚證》送達被傳喚人;被傳喚人應當在《傳喚證》回執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收到日期。

(三)對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經領導批准,依法實施強制傳喚。

(四)被傳喚人傳喚到案後,應及時進行訊問查證,製作訊問筆錄,每次訊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四、詐騙罪調查結束後移送審查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詐騙罪調查結束後移送審查起訴的條件是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證據確實、 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認定的案件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所有刑事案件立案以後都會開展相關的調查工作,但法律沒有規定過立案以後必須在多長時間之內破案,特別是現在的詐騙案,大多都是網路詐騙或者跨國詐騙,存在極強的隱蔽性,犯罪手段也具有一定的智慧化,因此,立案後破案的時間是不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