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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破壞軍婚都是犯罪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5.71K)
所有的破壞軍婚都是犯罪嗎?

一、破壞軍婚都是犯罪嗎?

破壞軍婚並不一定都是犯罪,破壞軍婚,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行為。破壞軍婚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關係中的現役軍人的婚姻關係。

2、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

(1)行為人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規定;

(2)行為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本罪的犯罪物件是現役軍人婚姻,因此非現役軍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可構成本罪主體,現役軍人和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也可構成本罪主體;兩個現役軍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們的配偶都不是現役軍人,不構成本罪主體。

4、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不知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本罪。

因此,如果破壞軍人的婚姻,會構成破壞軍婚罪。

二、破壞軍婚罪是如何處罰的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規定定罪處罰。

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願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對於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處理。

三、破壞軍婚罪的型別有哪些

1、重婚型

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

2、同居型

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祕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係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係,而不同於一般的通姦關係。

3、通姦型

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係破裂嚴重後果的。

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存在著破壞軍婚這樣的一種行為的話,將會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但是並不是說所有的破壞糾紛行為都是屬於犯罪行為,應當根據犯罪的構成要件來進行判斷的,一旦構成破壞軍婚罪的話,將會按照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對此進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