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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罪判幾年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5.63K)
銷售假藥罪判幾年
生產者、銷售者具有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的,構成刑法規定的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所以,從以上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生產、銷售假藥的,基準刑一般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對人體造成了嚴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嚴重情節,則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嚴重的甚至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