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單位行賄罪的量刑標準?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34W)

單位行賄罪的量刑標準?

單位行賄罪的量刑標準?

單位行賄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單位受賄額20萬元以上的;2.單位行賄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行賄的;

(二)向三人以上行賄的;行賄罪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追究行賄罪的刑事責任。在實踐中,應該注意的是,如果單位不故意行賄但被迫給政府官員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和機構由於敲詐勒索,以及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和機構委派給非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的人員、機構和社會組織應當為單位行賄,不能確認為財產

法律依據:《刑法》第391條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機構和人民團體謀取不當利益為目的的財產或違反國家規定的經濟交易回扣及處理費用應當處以監禁三年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