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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可不可以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1W)
詐騙犯可不可以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一、詐騙犯可不可以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被害人在追回自己被詐騙財產之後,不能夠向嫌疑人提出除了刑事責任以外的民事賠償要求,這是根據詐騙罪的犯罪型別處理的,雖然受害人有權利參加庭審,可是一般情況下,如果申請詐騙罪民事賠償是不會被法院採納的。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根據該《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5條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說,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經濟損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比如,像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在犯罪過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傷害、物品損害的,可以就醫療費、誤工費、交通、食宿、物品損害價值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詐騙案等經濟犯罪案件,受害人追回損失的財務是經過如下程式:

第一,由公安機關、檢察院在偵察、預審、提起公訴前的階段進行追贓;

第二,在法院立案後法院審理前再讓被告退賠。但如果追贓不成,受害人往往自認倒黴,因為根據上述規定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再另行提起民事索賠,還要先交訴訟費,而被告人刑滿釋放後,是否能賠償還是未知數。

二、詐騙賠償處理順序是怎樣的?

被詐騙的錢,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索取:

1、依靠司法機關進行追繳。錢財在沒有被犯罪分子揮霍的情況下,最為直接有效。

2、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過之心,主動退賠。這種情況多是想爭取司法機關從輕處罰,如果犯罪分子能積極退賠,可以出具諒解書。

3、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犯罪嫌疑人的財產。

4、被害人不能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詐騙的犯罪行為,其實是在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犯罪行為,在我國的詐騙犯罪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之後,被詐騙的受害人一般是會受到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的,此時雖然說詐騙的行為造成了損害,但是也是不能在刑事審判的時候請求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