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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自首能取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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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尋釁滋事罪自首能取保嗎?

尋釁滋事罪自首能取保嗎?

尋釁滋事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適用有以下幾種情況: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

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但是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有危險性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適用;

3、羈押期限屆滿,但案件尚未審結的,也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程式。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可知,尋釁滋事罪一般應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只要犯尋釁滋事罪的犯罪主體符合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可以適用取保候審。

二、尋釁滋事的立案標準有什麼?

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根據法律的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三、如何區分尋釁滋事罪與搶劫罪?

(一)兩者侵犯的犯罪客體不同。尋釁滋事罪和搶劫罪各自所侵犯的不同的社會關係的嚴重程度不相同。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尋釁滋事罪在破壞公共秩序的同時,會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利。而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財產和人身權利。

(二)兩者客觀表現不同。在實際案件中,尋釁滋事罪強拿硬要的強行的手段應被嚴格地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在造成後果上,暴力手段不能超過輕微傷。搶劫罪對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造成侵犯的社會危害性遠比對公共秩序的破壞的社會危害性嚴重。

(三)兩者主觀故意不同。尋釁滋事罪主觀方面是故意,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搶劫罪行為人的目的就是佔有他人財物。

尋釁滋事罪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尋釁滋事罪的立案標準有兩個,第一個是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第二個是在公共場所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尋釁滋事罪屬於刑事犯罪,對打人者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依法判處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