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對於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的最新量刑標準是什麼?
法院對於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的最新量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一條【拒絕提供間諜犯罪、極端主義犯罪證據罪】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或者極端主義犯罪行為,在司法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1、經過教育,仍堅持拒絕提供的;拒絕提供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如耽擱了國家安全工作,致使間諜犯罪分子逃匿,或使一些重要證據消失的等;
2、基於卑鄙動機,如因與執行公務的國家安全工作人員有夙怨欲求報復而拒絕提供的;
3、兼有其他不構成犯罪的妨害國家安全公務的違法行為的;
4、國家工作人員拒絕提供的。
三、涉嫌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有哪些行為可以被認定成立功?
1、揭發檢舉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較多的一般罪行,經查證屬實的;
2、提供重要線索,使司法機關得以破獲其他案件的;
3、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四、涉嫌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自首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犯罪以後自動投案;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3、必須接受審查和追訴。
五、構成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在緩刑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間諜犯罪威脅國家安全,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自然人或者單位都有作證的義務,涉及間諜犯罪的,知情人員必須提供證據,若拒不提供證據,是可以按照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但判刑標準取決於犯罪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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