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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盜竊1萬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89W)
一般盜竊1萬怎麼判刑?

一、一般盜竊1萬怎麼判刑

1、行為人盜竊一萬元的,屬於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情形,構成盜竊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2、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物件一般為動產,但不動產的可動部分,如房屋的門窗、土地上生長的樹木也可以成為盜竊罪的物件。

盜竊罪的物件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一些無形的、缺少有體性而有經濟價值的東西,如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也可以成為本罪的物件。

(二)客觀要件

客體方面一般表現為以祕密竊取的方法,將公私財物轉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並非法佔有的行為。

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用自認為不使他人發覺的方法佔有他人財物。

只要行為人主觀上是意圖祕密竊取,即使客觀上已被他人發覺或者注意,也不影響盜竊性質的認定。

祕密竊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場時實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場時乘其不備實施。

(三)主體要件

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四)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單位所有或持有的財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竊取財物的行為。

誤認他人的財物為自己的財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盜竊罪。

盜竊錢財的行為是侵犯了公私財物所有權,只要盜竊的數額達到較大者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輕者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嚴重者是可以按無期徒刑來進行處罰,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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