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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鑑定結果不出來能拘留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08W)

一、法醫鑑定結果不出來能拘留嗎?

法醫鑑定結果不出來能拘留嗎?

法醫鑑定結果不出來是可以拘留的,存在違法犯罪事實就可以由公安機關進行拘留並進行調查取證。如果毆打他人,致使被傷害人有明顯的外傷,這個可先不用鑑定而直接將行為人拘留的,因為這明顯地違反的《治安處罰條例》。法醫的鑑定是受害人索賠的依據和犯罪嫌疑人量刑的依據,這個不是進行拘留的必要前置條件。一般警察對違法或犯罪嫌疑人以傳回喚的方式可以帶回相對應的部門進行留置二十四小答時處理,經上級批准最長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但這是留置,不屬於拘留。

二、拘留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條件是:

(1)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後,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最長時限為 37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檢察院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對於犯罪嫌疑人存在違法犯罪事實的,公安機關是可以直接對當事人進行拘留處理的,並不需要具體的造成的傷害鑑定報告,相關情況的處理是需要依據法律上規定的程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的, 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