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判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是屬於有五個月的緩刑期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7W)
判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是屬於有五個月的緩刑期嗎?

一、判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是屬於有五個月的緩刑期嗎

是有五個月的緩刑期;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是指:本來應該拘役五個月,關進看守所五個月,但因為情節比較輕,所以法院判了緩刑五個月。五個月之內不能再犯,而且要按時到司法機關彙報自己的情況,參加法律學習,過了五個月之後就等於執行完畢了,就等於刑滿釋放了。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判處緩刑的條件都有哪些

適用緩刑的條件有: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的

(1)犯罪性質。由於緩刑的適用物件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對於性質嚴重的犯罪一般不適用緩刑,如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強姦、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觀方面。對於犯罪的目的、動機惡劣,犯罪主觀惡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適用緩刑,如慣犯、累犯或者歷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後果。對於犯罪手段殘忍,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十分嚴重的罪犯,不宜適用緩刑。

2、有悔罪表現的

(1)認罪態度。認罪態度主要是犯罪分子犯罪後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是否從內心感到悔悟,並且通過積極坦白與交代而表現出來。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現。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現反映了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有所減弱,在一般情況下,可以成為用緩刑的參考因素。

(3)有無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後積極退贓等情節。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

主要看犯罪分子的有無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的錯誤性並承諾不會再犯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主要看犯罪分子有無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及其所在的當地政府、居民委員會以及部分市民的建議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只要法院判定緩刑,對於犯罪人員就不會被收監,只要在考驗期之內履行自己的義務,而不再做出任何違法的事情,那麼是可以不再執行原來的刑期,所以,對於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只要犯錯之後認錯是可以獲得原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