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2021年行賄罪量刑標準 | 如何正確認定行賄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66K)

2021年行賄罪量刑標準 如何正確認定行賄罪

根據行賄的主體不同,可以具體分為行賄罪與單位行賄罪,其中行賄罪是由一般主體構成的,此時要求實際的行賄數額達到了1萬元及其以上的,那麼才能被認定為行賄犯罪。此後在對行賄罪做出處罰的時候,就要結合此罪的量刑標準,接下來本站小編為大家提供行賄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幫助你進行了解。

一、什麼是行賄罪

(一)行賄罪的概念

行賄罪,是指行為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的行為。

(二)行賄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主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次要客體是國家經濟管理的正常活動。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是收買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關自己謀取不正當的利益而實施這種行為,意圖謀取不正當利益。

行賄的目的,在於使國家工作人員或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行賄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390條

(一)行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向3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於行賄的;

3.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4.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5.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6.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行賄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

2.行賄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並具有上述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嚴重的情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屬於“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行賄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在2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並具有上述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為“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現實中,認定行賄罪罪與非罪其實也是很重要的,畢竟不構成犯罪的話,自然也就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另外關於行賄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在《刑法》中有相應的規定,但實際處罰的時候往往還需要結合不同的犯罪數額、情節才行。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