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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中止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17W)
敲詐勒索中止怎麼判刑?

一、敲詐勒索中止怎麼判刑?

敲詐犯罪中止的應當比照敲詐罪犯罪既遂的情況,進行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但沒有造成損失或者傷害的,也可以直接免予處罰,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犯罪中止的特徵是什麼?

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裡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對於犯罪中止的相關認定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因為犯罪中止過程中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既遂的犯罪事實來進行判決,並從輕處罰,我國法律上對犯罪中止的判罰是非常明確的,具體情況下還應當由司法機關來進行認定和處理。

三、中止犯的處罰原則是什麼 ?

我國《刑法》第24條第二款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1、對中止犯必須從寬處罰,是我國刑法關於處罰中止犯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原則。因此,不論犯罪行為的性質如何,也不論犯罪行為造成的現實危害怎樣,只要構成中止犯,就必須對其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2、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因為中止犯既然自動放棄犯罪,表明其主觀惡性大為減少;沒有造成損害,說明客觀上對社會沒有造成危害,從而應當免除處罰。這樣做,可以鼓勵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懸崖勒馬,因而有助於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3、對於中止犯,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因為造成損害,說明行為人還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所以不應免除處罰,而應當減輕處罰。

敲詐勒索中止怎麼判刑需要確定是否造成了危害後果,犯罪中止針對的是“能為而不為” 的情形,只要是行為人自動的放棄了犯罪的,一般可以認定為犯罪中止。本篇文章內容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專業律師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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