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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可以到審查起訴階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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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可以到審查起訴階段嗎?

一、不批捕可以到審查起訴階段嗎?

不批捕也能審查起訴,因為逮捕一般是適用於嚴重犯罪的情況。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訴,也有可能是犯罪情節較輕。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構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構。

逮捕是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而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檢察院審查起訴需要注意哪些要點?

(1)各級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應當與人民法院審判管轄相適應。

(2)檢察院受理同級公安機構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審查認為屬於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時,應當寫出審查報告,連同案卷材料報送上一級檢察院,同時通知移送審查起訴的公安機構;認為屬於同級其他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時,應當寫出審查報告,連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檢察院或者報送共同的上級檢察院指定管轄,同時通知移送審查起訴的公安機構。

(3)上級檢察院受理同級公安機構移送審查起訴案件,認為屬於下級人民法院管轄時,可以直接交下級檢察院審查,由下級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通知移送審查起訴的公安機構。

(4)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併案審理的案件,審查起訴適用就高不就低原則。

不批捕也可以到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在對案件進行審查起訴時,要先確認管轄權,要與審判的法院管轄權相適應,公安機構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時,需要連同案件卷宗一起移交,檢察院審查後需要出具審查報告,同意起訴的會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