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法律嫖宿幼女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55W)

法律嫖宿幼女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前,《刑法》第360條第2款規定:“嫖宿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嫖宿幼女,這種行為,只能是嫖宿年齡不到14週歲幼女,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會文化管理的秩序。

一、法律嫖宿幼女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嫖宿幼女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會風化管理秩序。

客觀方面表現為嫖宿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行為。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錢或其他財物為代價,與賣淫幼女發生性交或者從事其他性淫亂活動的行為。

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十六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構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立法未明確規定,但行為人主觀上是應當知道的。

二、強姦罪應該如何處罰?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強姦(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在所有的國家,強姦行為都屬於犯罪行為。對於強姦罪我國法律規定的處罰判決如下: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司法實踐中看,強姦罪中“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有下面幾種: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手段殘酷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輪姦婦女尤其是輪姦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以及其他嚴重後果的;

5、在公共場所劫持並強姦婦女的;

6、多次利用淫穢物品、跳黑燈舞等手段引誘女青年,進行強姦,在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極大危害的。

強姦“致人重傷、死亡”,是指因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導致被害人性器官嚴重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傷害,甚至當場死亡或者經治療無效死亡的。

對於強姦犯出於報復、滅口等動機,在實施強姦的過程中,殺死或者傷害被害婦女、幼女的,應分別定為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按數罪併罰懲處。

嫖宿幼女罪在我國現在的刑法當中已經被刪除了,這是刑法修正案當中作出的規定,在現行的刑法當中,嫖宿幼女這種行為已經被規定在強姦幼女的情節當中了,從某種程度上來看,強姦幼女的行為肯定需要受到處罰的力度比一般的強姦行為要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