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涉嫌銷售假藥罪公司的財務會牽連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3W)

涉嫌銷售假藥罪公司的財務會牽連嗎?

涉嫌銷售假藥罪公司的財務會牽連嗎?

公司詐騙是單位犯罪,作為財務是有責任的。

屬於詐騙團伙中的成員,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連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公司高管和直接責任人對外承擔100%的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因詐騙、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損失,財務總監之類的高管或者直接承擔責任的財務人員(下稱“財務人”),對方要告財務人賠償100%的損失,財務人只能賠償100%,打完官司後在公司內部再要求其他責任人分擔財務人的賠償支出。

一、這種情況應當首先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進行追贓返款減少損失,如果無法追回來或者只追回來部分錢款,對於剩下的損失,單位可以再按責任人過錯大小進行追償。

二、單位追償(責任人賠償)須有單位的管理制度作支援,同時須遵守法律規定。除了本人能予支賠償外,如果從工資中扣除損失賠償時一般不能超過工資收入的20%,且實發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單位追償(責任人賠償)須有單位的管理制度作支援,同時須遵守法律規定。除了本人能予支賠償外,如果從工資中扣除損失賠償時一般不能超過工資收入的20%,且實發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財務並不知情,在警方獲得調查後,財務人員不必承擔太大的責任,最嚴重的也只是丟掉工作,如果財務人員知情不報,甚至協助犯罪,偷稅漏稅,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並且對自己的未來產生一定的影響,產生較大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