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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承擔刑事責任撤銷行政處罰合適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4.96K)

一、當事人承擔刑事責任撤銷行政處罰合適嗎?

當事人承擔刑事責任撤銷行政處罰合適嗎?

追究刑事責任後行政處罰不應撤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是不同的責任,二者並不衝突;但是刑事處罰中的拘役、有期徒刑可以和行政拘留的期限相折抵,而罰金可以與罰款相折抵。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但是如果行政機關尚未給予當事人罰款的,不再給予罰款。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二、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區別是什麼?

當然,要真正從立法上將二者銜接起來,還需要明確二者的區別:

一是處罰適用的前提不同。刑事處罰是針對刑法條文明確規定的罪行做出的懲罰。行政處罰是針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依法應承擔行政責任而做出的懲罰措施。

二是處罰實施的機關不同。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及其授權組織行使。刑事處罰只能由人民法院實施。

三是制裁方式不同。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而刑罰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主刑以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比行政處罰嚴厲得多。

四是承受處罰的主體不同。行政處罰的承受主體是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等行政相對人。刑事處罰的承受主體是公民以及法律明文規定的單位

五是處罰適用的依據不同。行政處罰適用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而刑事處罰適用的只有法律的規定。

綜上所述,追究刑事責任是否撤銷行政處罰需要結合具體案情進行判斷,通常情況下已經作出的行政處罰不予撤銷,可以折抵相應刑事處罰責任的刑期或者罰金,此外對於刑事處罰證據不足撤案的,是否需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可以結合案情實際作出依法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