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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與詐騙罪哪個嚴重?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8W)
職務侵佔罪與詐騙罪哪個嚴重?

一、職務侵佔罪與詐騙罪哪個嚴重?

職務侵佔罪與詐騙罪,兩者都是一樣嚴重的,因為都是屬於犯罪行為。兩種犯罪都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犯財產所有權的行為,兩者的主要區別就在於:

1、主體要件不同,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而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2、犯罪物件不同。本罪的物件是本公司企業的財物,這種財物實際上已被行為人所掌握,而詐騙罪的物件是不為自己實際控制的他人財物。

3、犯罪的行為不同。本罪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的財物;而詐騙罪則是用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的財物。

二、詐騙罪的量刑幅度是什麼?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詐騙罪的量刑為: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在當代的社會,涉及財產型別的犯罪行為,那麼仍然是需要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對此作出定罪量刑的。比如說職務侵佔罪,還有詐騙罪都是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為目的所採取的一種犯罪型別為至於量刑幅度方面的問題,應當是根據犯罪的數額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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