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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賠償諒解可以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83W)
故意傷害罪賠償諒解可以緩刑嗎?

一、故意傷害罪賠償諒解可以緩刑嗎?

只有造成輕傷害,並取得受害人諒解的,可以判刑緩刑;如果符合這些條件則可以判緩刑,緩刑適用條件如下:

(1)犯故意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經濟損失的,可以適用緩刑。

(2)犯故意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緩刑:

①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②被害人有明顯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

③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

④其他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

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例如,軍人戰時自傷,以逃避履行軍事義務的,應按《刑法》第434條追究刑事責任。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並已著手實施的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未遂)定罪量刑。

綜合上面所說的,故意傷害罪只要構成之後如果犯罪者選擇積極的採取賠償的措施,同時還獲得受害方的原諒,那麼法院在判刑時是會減輕或者是從輕處罰,如果所存在的犯罪情形比較輕的,那麼是可以申請緩刑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