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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三年以下會判多久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32K)

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根據監獄法的規定是可以減刑的,只是減刑幅度不會太大。

量刑三年以下會判多久

一、是刑法規定減刑的幅度要求不能超過刑期的一半。

二、是監獄法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是按百分考核的,以一年為期限。每月一次,登記公佈,分數兌換獎勵和功,按獎勵和功的多少以及你的服刑表現來呈報減刑。

三、年以下的罪犯,沒有特殊表現的,一般可以受到減刑6個月的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