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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計算貨值金額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9.89K)

、銷售假藥計算貨值金額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銷售假藥計算貨值金額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我國《刑法》第140條規定,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在產品中摻雜、摻假”,是指在產品中摻入雜質或者異物,致使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者產品明示質量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降低、失去應有使用效能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種使用效能的產品冒充具有該種使用效能的產品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級、低檔次產品冒充高等級、高檔次產品,或者以殘次、廢舊零配件組合、拼裝後冒充正品或者新產品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不合格產品”,是指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產品。

對本條規定的上述行為難以確定的,應當委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進行鑑定。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我國是禁止銷售和製造假藥的,所以對於銷售假藥涉及到不同的金額範圍,那麼所受到的處罰都是不一樣的,一般構成了假冒偽劣產品,那麼都會危害到社會的安定和消費者的安全,所以是我國堅決打擊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