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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逃逸自首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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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駕撞死人逃逸自首怎麼判刑?

酒駕撞死人逃逸自首怎麼判刑?

1、酒駕致人死亡又逃逸的判刑規定是: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其他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酒駕致人死亡又逃逸責任怎麼認定?

1、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2、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於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3、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4、再次,對於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在現實生活當中,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嚴重的法律後果,比如說導致人員死亡,此時逃逸的,那麼將會按照交通肇事罪對此處理。當然了,在逃逸之後有自動的投案,如實的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可以認定為自首的,在定罪量刑時還需要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