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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的立案偵查部門是哪裡?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83W)

一、故意傷害罪的立案偵查部門是哪裡?

故意傷害罪的立案偵查部門是哪裡?

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接到公民報案、控告、舉報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或者觸犯相關法律的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後經領導批准,立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處的行為。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相關法律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有犯罪事實存在。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通常公安機關對案件立案之後,需要先做出審查,看是否有偵查的必要,所以並不是立案了就要偵查,不符合立案偵查的不會立案偵查。對於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舉報,要是並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二、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要判刑嗎?

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負擔的刑事責任,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條件為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和主觀要件。客體要件是指侵犯的客體是自然人的身體健康權。主體要件為,凡是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客觀要件是指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主觀要件是自然人在實施傷害罪的時候,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

故意傷害罪的立案偵查部門是公安機構,需要該機構對犯罪行為進行偵查,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就要追究刑事責任,需要根據受害者的實際傷情來決定量刑標準,如果受害者是輕傷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可以;如果受害者是重傷的,需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