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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什麼樣的人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8W)

在我國什麼樣的人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在我國什麼樣的人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法律的規定,以下幾種情況造成損害結果的,不認為是犯罪,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1)意外事件。即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認為是犯罪,對行為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2)正當防為。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的條件是:①必須有危害社會的不法侵害行為的發生;②不法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的;③防衛行為必須是為了使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④防衛行為必須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⑤防衛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為了有效地遏制嚴重的暴力刑事犯罪,發揚見義勇為的精神,新修訂的《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3)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的條件是:①必須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險威脅;②危險必須是正在發生的;③避險行為必須是為使合法利益免遭損害而實施的;④避險行為必須是在不得巳的情況下實施的;⑤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緊急避險跑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關於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如在業務上負有救火責任的消防員在面對火災需要上前撲救的時候,不能以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為由,放棄救火職責而逃離救火現場。所謂必要限度,是指防衛行為足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需,如罪犯已被防衛致傷,無法再繼續實施犯罪,如果這時再一棍子將他打死,那就是超過必要限度。緊急避險的必要限度就是指緊急避險所引起的損害,必須比所避免的損害要輕,如超過所避免的損害,那就是超過必要限度。

什麼是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是依據國家刑事法律規定,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不同之處:一是追究的違法行為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的是一般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是犯罪行為;二是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決定;三是承擔法律責任的後果不同:追究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制裁,可以判處死刑,比追究行政責任嚴厲得多。刑事責任包括兩類問題:一是犯罪;二是刑罰。

中國理論界對於刑事責任的界定,觀點不一。影響較大的是否定評價說,即認為,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而應當承擔的國家司法機關依照刑事法律對其犯罪行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評價和譴責。

具體表現為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訊和刑罰處罰。中國刑法規定: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行為人實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為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負刑事責任意味著應受刑罰處罰。這是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道德責任的根本區別。

當然了,雖然以上幾種情形當事人是可以不用負刑事責任的,但是大家還是應該儘量遵守國家的法律規範,避免擾亂國家秩序。除此之外,大家應該遵紀守法,絕對不能根據以上的規定來故意鑽空子,通過不法目的來滿足自己的惡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