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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二審一般什麼時候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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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二審一般什麼時候開庭

一、職務侵佔罪二審一般什麼時候開庭

職務侵佔罪二審開庭的事件沒有明確規定,但法院受理了上訴案件後,一般應該在二個月以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二、職務侵佔罪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1)職務侵佔數額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屬於“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職務侵佔數額一百萬以上不滿一千五百萬元,屬於“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職務侵佔數額一千五百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職務侵佔罪上訴後二審的審理結果有哪些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四、職務侵佔罪的定罪證據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綜上所述,不管是職務侵佔罪還是其他的刑事案件,二審開庭的時間只能等待法院的通知,另外,我國法律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上訴權,所以,上訴肯定不會被加重量刑,但是,二審法院經過審理以後是有可能會維持原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