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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恐嚇他人如何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29W)
威脅恐嚇他人如何判刑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夠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損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控制:
1、隨意毆傷別人,環境惡劣;
2、追逐、阻攔、辱罵、恐嚇別人,情節惡劣的;
3、情節嚴峻,強行討取、任意損毀、侵吞公私財產的;
4、在公共場所搗亂,造成公共場所嚴峻紊亂的;
糾正別人多次有前款行為,嚴峻損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夠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