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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偵查階段對於團隊詐騙罪能保釋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9W)

一、案件偵查階段對於團隊詐騙罪能保釋嗎?

案件偵查階段對於團隊詐騙罪能保釋嗎

法律制度中沒有團隊詐騙罪,團伙實施詐騙行為的,也按照詐騙罪定罪,而且我國沒有保釋制度,相關的措施是取保候審。團伙詐騙案件中,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八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二、團伙詐騙案件中對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後會撤案嗎?

對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後不會撤案,取保候審和撤案無關,詐騙罪立案後撤案的條件是: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涉嫌詐騙罪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法律並沒有規定過在團伙詐騙案件中對相關的犯罪嫌疑人一律不能辦理取保候審,不過,如果團伙詐騙案件的案情非常複雜,辦案部門也可以根據詐騙案的實際情況拒絕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並不是案件偵查階段必不可少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