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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的形式以及處置方式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42K)

其實現在很多人的慾望都無法滿足,特別是在金錢方面,所以很多人還是用一些不法手段來掙錢,其中非法集資就是一種手段,也讓民眾不明所以被眼前的高額利潤所矇騙,身陷其中的百姓醒悟時,覺得丟人,那現在非法集資的形式以及處置方式是什麼?下面給大家來普及一些吧!

非法集資的形式以及處置方式是什麼?

非法所得者,常常打著招商引資、投資開發等合法經營的幌子,對參與群眾進行灌輸,使群眾失去判斷,盲目投入。事實上,這幾家企業和個人就是靠拆東牆、補西牆、用今天集中的錢、昨天的債、先參與的人掙的後加入人的錢。幾個先入者僥倖得利,一旦資金鍊斷裂,公司立即陷入崩潰,大批後來者成了巨大風險的承擔者,直至血本無歸。所以當有人對你說高投入高回報的事情千萬不能相信,畢竟沒有餡餅,即使是親戚朋友讓你加入也不能加入!

一、非法集資處置原則如何?

按照國家要求,非法集資善後處理工作的主體是犯罪地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第247號令,原則上“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而遭受的損失由參加者自負”。簡而言之,參與非法集資“責任自負,風險自負,法律不保護,政府不代償”。

二,到底能收回多少呢?

處理非法籌資問題的工作流程,一般是:

1.犯罪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組成專案組(或工作組)。

2.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組織取締非法集資活動,釋出公告。

3.對籌款群眾、籌款數額等進行逐筆登記,掌握案件的籌款總額、籌款總額、已返款金額等情況。

4.專案組對涉案企業(個人)的債權清收、財產保全、以及通過公開拍賣等手段變現,用於追回資金。

5.專案組根據清理後的餘款,按照籌款參與人集資額的比例,制定統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則、回款方案、回款比例等原則,對回款方案和回款比例進行處理,並以處置報告的形式完成案件的善後處理。

三、非法集資較為普遍的形式是什麼?

(一)投資理財方面。

最近兩年,各地以投資理財諮詢名義開展各種金融業務活動的公司數量較多,如投資諮詢、非融資擔保、第三方理財,財富管理等,往往打著投資理財的旗號,承諾無風險,高收益,對社會公開發行理財產品吸收公眾資金,甚至偽造投資專案或借款者,直接實施集資詐騙。

㈡p2p網上借貸。

提醒廣大投資者,p2p網路借貸是一種資訊中介,只能進行“點到點”、“個人到個人”交易撮合,無法作為信用中介,投資者簽訂借款合同的物件不可能是平臺本身;p2p實質上是向陌生人借錢,高風險投資型別,要求投資者具備相應的風險意識、投資管理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要警惕“擔保”、注意一些通過論壇、網帖、甚至是街頭攤販,保證收益的宣傳。市集及其他線下渠道以“p2p”名義招攬客戶的機構和人員。

㈢農民專業合作社。

有些農戶專業合作社突破社員、封閉的原則,超範圍地吸收農民的資金,而不是用於農業生產,而是高息貸款賺取利息差,資金鍊斷裂,暴力催收,“跑路”事件頻繁發生。這類案例主要涉及河北、江蘇、遼寧、河南、山西、山東等地,個別地區已出現了行業性風險。有些農場主或最初成立了擔保公司,經營投資公司的人發起成立,或以合法身份作掩護,模仿銀行的形式設定營業網點,通過代辦員、業務員廣泛吸收農民存款,欺騙性極強,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危害農村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