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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被行政拘留一般多久?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8W)

賭博被行政拘留一般多久?

一、賭博被行政拘留一般多久?

參與賭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還涉嫌犯罪。

二、如何從法律上界定賭博罪?

如何從法律上界定賭博罪,主要參考以下四個方面:

(一)參與賭博的動機和目的

賭博罪的構成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出於直接故意,並具有獲取錢財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並不是為了營利,而僅僅是為了消遣娛樂、打發無聊、聯絡感情等,不能成立賭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只要以獲取錢財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於是否實際獲得了錢財,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二)涉賭數額及參賭次數

有些親戚朋友、鄰居之間偶爾賭博也有輸贏,但輸贏不大;有些經常聚賭,但涉賭數額很小,參賭者並不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對此可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行政處理,但不宜認定為犯罪。

(三)行為人系賭頭、賭棍、賭場業主還是一般參賭群眾

賭頭是指聚眾賭博的人,即為賭博提供賭場、賭具,組織、招引他人蔘加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

賭頭可能參與賭博也可能不參與賭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

賭棍是以賭博為常業的人,即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

對以上三種人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對於一般參賭群眾,可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但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四)參賭人員身份及參賭人員之間的關係。

如果參賭人員都是親戚朋友、同事、鄰居、鄉親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進行處理。除非涉賭數額非常大,經常聚賭且嚴重侵犯了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

開設賭場的賭博方式具有多樣性,一般由經營者事先設定,提供籌碼,有時還有一定的賭博規程。

因此如果只是單純的賭博,沒有造成特別大的影響,通常是拘留五天以下,但只要情節稍微嚴重,比如賭博涉及到的數額巨大或者是組織賭博的人員,那麼拘留都是10~15天,但如果是盈利性的賭博或者是從事賭博行業,那麼有可能涉嫌犯罪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