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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賄賂警察判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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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賄賂警察判什麼罪?

一、公民賄賂警察判什麼罪?

構成行賄罪,賄賂警察達到一定標準的,是行賄罪。居民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警察以財物的,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是行賄罪。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行賄罪的犯罪分子在主觀上須表現為故意,存在著非法謀取利益的目的,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和不可收買性,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相應的行為。

二、行賄罪的犯罪主體是誰?

行賄罪的主體可以是任何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國家工作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

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不以行賄罪論。

對一般行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出現公民賄賂警察的情況,可以按照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行賄罪的犯罪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認定為個人犯罪的,行為人要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認定為單位犯罪的,需要實行雙罰制,要對單位處罰金,要追究單位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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