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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偽劣產品800萬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89W)

一、銷售偽劣產品800萬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銷售偽劣產品800萬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銷售偽劣產品800萬判刑標準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法院量刑依據有哪些?

(一)案件起因;

(二)被告人的近親屬是否協助抓獲被告人;

(三)被告人平時表現,有無悔罪態度;

(四)退贓、退賠及賠償情況;

(五)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諒解;

(六)影響量刑的其他情節。

三、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

2、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十五萬元以上的;

3、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將已銷售金額乘以三倍後,與尚未銷售的偽劣產品貨值金額合計十五萬元以上的。

一般銷售偽劣產品的銷售額在200萬元以上的,量刑就不會少於15年有期徒刑,如果涉案金額高達800萬,法院肯定會從重處罰,不過,若犯罪嫌疑人能夠把這800萬元的違法所得主動上繳,有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現的,肯定可以獲得法院的從輕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