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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構成詐騙罪法院管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09W)

一、一般構成詐騙罪法院管嗎

一般構成詐騙罪法院管嗎?

會管;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法院進行管轄,因此詐騙案件就會由詐騙行為發生地的法院進行管轄。

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二、詐騙罪立案後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受騙之後,到警察局報案,警察會根據受騙財物數額大小作出決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立案後,公安機關對報警人進行口供錄取,瞭解情況,之後會收集證據,進行調查。最後確定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傳訊詢問,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會進行拘留審訊,這種情況是要掌握足夠的證據之後,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公安機關便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

2、檢察院審查之後,認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訴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訴;若認為本案證據有瑕疵,但確實可以提起訴訟的,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之後再提起公訴;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的,會字15日內向受害人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決定的,在收到通知書後10日內向檢察院申請複議。檢察院受理複議後,會進行認證的調查,給予受害人一個答覆。

三、詐騙罪的從重處罰是怎麼樣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詐騙罪只要構成一般就會由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管轄,法院也是會管的,審判階段是最後一步,但需要確定在犯罪事實清楚的情況之下才會依法的立案審理,只要給予了判決結果才需要案件的當事人履行自己的義務,輕者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會按無期徒刑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