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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輕傷故意傷害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28W)

一、過失致人輕傷故意傷害怎麼判刑?

過失致人輕傷故意傷害怎麼判刑?

過失致人輕傷故意傷害的判刑期限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之間。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二、過失犯罪的認定組成內容是什麼?

成立過失犯以行為發生法益侵害結果為條件,除此之外,與故意犯罪一樣,還要求有實行行為與結果迴避可能性。

(一)實行行為

過失犯的構成要件除結果外,還有實行行為;而實行行為是具有導致結果發生的緊迫危險的行為。在結果發生的情況下,首先要判斷是否具有過失犯的實行行為。不可否認的是,過失犯的實行行為定型比故意犯的實行行為定型要緩和得多,這是因為《刑法》往往並沒有嚴格規定過失犯的實行行為。但不能據此否認實行行為也是過失犯的構成要件要素。例如,村長甲號召農民冒雨搶救糧食,農民乙在搶救糧食過程中遭雷擊身亡。即使甲對結果具有預見可能性,但因為缺乏過失犯的實行行為,並不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

(二)結果迴避可能性

在某些情況下,行為人雖然對結果具有預見可能性,甚至已經預見,但不可能採取措施避免結果發生,或者雖然採取了避免結果發生的措施,但結果仍然不可避免。

由於結果的迴避可能性是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的共通前提,所以,對於這種不可抗力,既不能認定為過失犯罪,也不能認定為故意犯罪。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過失犯罪的行為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將會依照涉案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後果惡劣的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一般來說因為不是主觀上的故意為之的行為,因此一般會從輕進行處罰,通常是處以六個月至一年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