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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串通投標罪的意思與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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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串通投標罪的意思與處罰

刑法串通投標罪的意思與處罰

串通投標罪是指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比如幾個投標人私下商量投標價格,聯合起來損害其他投標人利益。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串通投標罪】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相關知識:串通投標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標罪與串通投標違法行為的界限,關鍵在於該行為的情節嚴重與否,情節嚴重者構成犯罪,否則不以犯罪論,對於何為情節嚴重,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釋。在認定情節嚴重與否時,應當考慮犯罪手段是否惡劣、是否屢教不改、行為的結果及社會影響等因素,作出綜合判斷。

2.在行為人犯串通投標罪的同時,往往可能牽連犯有賄賂罪、侵犯商業祕密罪等罪名,如投標人賄賂招標人許以特定經濟利益,誘使其洩露標底,或者招標人接受賄賂,洩露標底等商業祕密。由此可見,基於本罪特點,往往可能出現牽連犯罪的情況。對於此種牽連犯罪行為,因無法律的特別規定,應依法理,適用以一重罪處斷為宜。

當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時候,比如幾個投標人私下商量投標價格,聯合起來損害其他投標人利益,可以判定為串通投標罪。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相關規定處罰。

三、串通投標立案標準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三)中標專案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四)採取威脅、欺騙或者賄賂等非法手段的;

(五)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在招標的流程裡,會有許多投標人進行投標並且搶標,一旦有人串通投標,就會使整個招標流程發生不公平的現象。串通投標的行為是非常惡劣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