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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犯罪主體有哪些?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95W)
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犯罪主體有哪些?

一、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犯罪主體有哪些?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責任主體: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構成本罪。同時,單位亦可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

二、構成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責任主體標準

下列食品屬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4、未經受醫衛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獸、畜、水產品及其製品。

6、容器包裝汙穢不潔、嚴重破損或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汙染的。

7、摻雜、使假、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9、超過保質期限的。

10、為防病等特殊需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專門規定禁止出售的。

l1、含有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新增劑、殘留的農藥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

三、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責任處罰

1、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單位犯本條所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定追究處罰。

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犯罪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包括含有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新增劑、殘留的農藥,超過保質期限,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