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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3個月沒判會留案底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6.59K)

一、拘役3個月沒判會留案底嗎?

拘役3個月沒判會留案底嗎?

被處拘役3個月會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局儲存。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刑罰中的一種,因此被判拘役的人是會留案底的。拘役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中一種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公安局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

二、拘役的特徵有哪些?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物件、適用依據、適用程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局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三、拘役的適用物件是誰?

從有關拘役的規定可以看出,其適用物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

2、拘役多適用於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刑法》分則中除過失致人死亡罪沒有規定可以適用拘役外,絕大多數過失犯罪都可以適用拘役,約佔全部過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類犯罪中,能夠適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刑法》分則中,設定拘役刑的條文絕大多數是把拘役作為最低法定刑規定的。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既可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適用於本應判處短期徒刑,但具有從輕情節的犯罪。

拘役3個月沒判會留案底,拘役剝奪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短期人身自由,是介於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刑罰,拘役的時間最少不能低於一個月,最多不能超過六個月,適用於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需要短期關押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