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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詐騙罪量刑規定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62W)

一、團伙詐騙罪量刑規定是什麼?

團伙詐騙罪量刑規定是什麼?

1、以詐騙總額來量刑。

2、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詐騙定罪量刑的主要因素是詐騙數額和情節,在達到定罪標準後,依據《最高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數額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五十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因此詐騙數額大小就是量刑的主要參考標準。

4、如果嫌疑人有自首和立功情節,法院還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5、主犯對自己從事的及所有團伙成員的犯罪數額負責,從犯只須對自己從事犯罪的數額負責。另外從犯從事不屬於詐騙行為的其他犯罪,主犯並不知曉的自己負責,主犯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詐騙罪可以判緩刑嗎

詐騙罪是否可去爭取到緩刑,看該情節是否嚴重與輕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緩刑的適用條件。

緩刑適用條件是: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能表明不予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不能宣告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佔他人的財產,如果有團伙作案的話,那麼是屬於比較嚴重的一種情況,對於社會的危害性相對來說是比較大的,所以團伙詐騙罪的量刑規定,應當是按照《刑法》當中的詐騙罪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