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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什麼意思 | 拘役能否適用緩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26W)

拘役是什麼意思 拘役能否適用緩刑

在對罪犯適用緩刑的時候,必須要依法作出,如果不滿足規定的緩刑條件,而對罪犯適用了緩刑的話,則就會構成違法判決,相應的法官也是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通常情況下,我們看到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適用緩刑,那除此之外,拘役能否適用緩刑?下文中小編為給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拘役是什麼意思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實行教育改造的刑罰方法。

拘役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較輕的刑罰。由於它是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罰,其刑期雖然較之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的管制要短,但在性質上比管制重,又由於它的刑期短,因而又是對犯罪分子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的三種剝奪自由別中最輕的一種。

拘役與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於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2)適用的物件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民事拘留適用於具有《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六種行為之一,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長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實踐證明,對於這些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剝奪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懲戒犯罪,如果判處有期徒刑又嫌過重,適用拘役能夠收到較好的效果。

二、拘役能否適用緩刑

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十一、將刑法第七十二條修改為:“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十二、將刑法第七十四條修改為:“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醉駕處刑並未排除在適用緩刑之外。

所以,符合上述條件,包括醉駕在內,可以或應當宣告緩刑。

就法律中規定的適用緩刑的物件來看,就包括了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但除此之外,還需要同時滿足了其他的緩刑條件才行。要是認定罪犯屬於累犯的話,那此時即使被判拘役,也是無法適用緩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