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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重婚罪都有什麼懲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34W)

犯重婚罪都有什麼懲罰?

一、犯重婚罪都有什麼懲罰?

1、犯重婚罪可能會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是一到六個月的拘役。

根據《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具體哪種情況屬於重婚罪?

以下情形會被認定為是犯了重婚罪: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告重婚派出所已立案可以撤案嗎?

1、告重婚派出所已立案不一定可以撤案,如果涉嫌刑事犯罪不能撤案,否則承擔報假案的責任。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偵查,在偵查的過程中如果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派出所就會停止偵查。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如案件不成立應撤案或銷案,如案件成立,撤案或銷案屬違法行為,被害方可向當地警務督察部門投訴。

2、涉嫌犯重婚罪,直接向法院起訴的,也不一定可以撤訴。

起訴重婚罪後是否可以撤訴分兩種情況:

(1)如果是由檢察機關提起的重婚罪訴訟,則屬於公訴案件,作為婚姻受害方的當事人無資格提出撤訴。

對第二審自訴案件,必要時可以進行調解,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調解結案的,應當製作調解書,第一審判決、裁定視為自動撤銷;當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自訴,並撤銷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

(2)如果是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的重婚罪指控,則屬於自訴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撤訴。

任何公民,都享有婚姻自主的權利的,當然,只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才享有此權利,若是公民在民政部門與特定公民辦理了結婚登記之後,將不得再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同居在一起,否則有涉嫌犯重婚罪的可能。而一旦罪名成立,可能會被提起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