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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幣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87W)

一、使用假幣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標準是什麼

使用假幣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使用假幣罪,

1、屬於數額較大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屬於數額巨大的,應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應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構成使用假幣罪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行為人實施了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使用的行為。這裡所說的“使用”,包括行為人出於各種目的,以各種方式將偽造的貨幣作為貨幣流通的行為,如使用偽造的貨幣購買商品;將偽造的貨幣存入銀行;用偽造的外幣在境內進行兌換;以偽造的貨幣清償債務等行為。

(二)行為人在主觀上是明知其使用的是偽造的貨幣。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明知,是區分罪與非罪的標準之一,如果行為人不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使用的,不能構成本罪。

(三)行為人所使用的偽造的貨幣數額較大。行為人使用偽造的貨幣如果不是數額較大,不能構成犯罪。這裡規定的“數額較大”,是區分行為人是否構成本罪的標準。另外,還規定行為人使用偽造貨幣“數量巨大”或者“數量特別巨大”的,作為加重對行為人刑事處罰的情節。如果行為人使用偽造的貨幣,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不能構成犯罪,可以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

使用偽造貨幣的行為,為偽造貨幣的繼續流通、氾濫全國提供了條件,嚴重擾亂了國家的金融秩序,影響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同時,通過使用偽造貨幣,也使偽造貨幣、走私、運輸、購買、出售偽造貨幣的犯罪活動有利可圖成為可能。